我实验室2017年度考核良好
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和各平台基地负责人,开展了2017年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进展考核,并就有关重点实验室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了集中审议。考核内容包括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科研条件与平台建设、依托单位与部门支持五方面的年度进展情况,重点突出重大研发成果与贡献、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科技资源开放与共享等方面的考核。同时,根据2016年年度考核意见,对考核结果差及存在交叉重复的重点实验室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考评。
2017年9月30日,科技厅网站公布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考核结果(晋科函[2017]92号)。根据年度考核及整改落实评议结果,重点实验室中,优秀类13个、良好类38个、合格类13个、考核结果差需整改的4个、未参加考核申请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合撤销1个。其中,在重点实验室优秀类的13个实验室中,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我校微结构电磁功能材料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为良好,并且连续两年都为良好。
同时,科技厅对各个重点实验室还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1、各重点实验室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结合考评意见,围绕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进一步聚焦研发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开放共享,深化产学研合作,努力提高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其中,考核结果为“整改”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根据考评意见,认真组织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建设与运行管理,其整改落实情况与成效将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保留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2、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强组织运行管理机构建设,并从政策、条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鉴于重点实验室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希望各市科技局对所在地的重点实验室积极给予支持,并将其纳入到本市平台基地建设体系,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认真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培育工作。